道路救援清障车拖车规定 法律分析: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二)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
道路救援清障车拖车规定
法律分析: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二)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三)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
(四)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
(五)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汽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转向或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六)除救援、清障车外,禁止其他车辆拖曳故障车、肇事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救援车、清障车必须安装标志灯具并喷涂明显的标志。执行救援清障任务时,须开启标志灯具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 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 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三)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第六十一条 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二)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三)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 4米小于10米;
(四)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
(五)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起重机的结构分类
在建桥工程中所用的起重机械,根据其构造和性能的不同,一般可分为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类型起重机械和臂架类型起重机,缆索式起重机四大类。轻小型起重设备如:千斤顶、气动葫芦、电动葫芦、平衡葫芦(又名平衡吊)、卷扬机等。桥架类型起重机械如梁式起重机等。臂架类型起重机如固定式回转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等。缆索式起重机如升降机等。 按起重性质分: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
按驱动方式分:一类为集中驱动,即用一台电动机带动长传动轴驱动两边的主动车轮;另一类为分别驱动、即两边的主动车轮各用一台电动机驱动。中、小型桥式起重机较多采用制动器、减速器和电动机组合成一体的“三合一”驱动方式,大起重量的普通桥式起重机为便于安装和调整,驱动装置常采用万向联轴器。 按结构形式,起重机主要分为轻小型起重设备、桥架式(桥式、门式起重机)、臂架式(自行式、塔式、门座式、铁路式、浮船式、桅杆式起重机)、缆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