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第七章 运行使用 第三十五条 使用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的运行使用以及运行使用过程的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具体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
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第七章 运行使用
第三十五条 使用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的运行使用以及运行使用过程的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具体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备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的起重司机、司索工、起重信号工;制定建筑起重机械运行使用作业的有关制度并严格落实;
(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运行操作、检查、维护、保养的有关制度并严格落实,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遇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及时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
(三)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建筑起重机械的运行使用以及运行使用中的检查、维护、保养进行现场日常检查、监督、管理;
(四)定期或不定期对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
具、索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做好记录,并建立健全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及档案;
(五)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和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塔式起重机相邻作业且可能发生碰撞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防止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六条 监理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的运行使用应当履行以下监理职责:
(一)审查使用单位的相应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审查使用单位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格,对其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审查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委托合同和检验检测结论,审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运行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护、保养等记录;
(四)查验建筑起重机械运行使用的起重司机、司索工、起重信号工的相应操作资格证书;
(五)审查使用单位对发现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隐患的
整改落实情况;
(六)查验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的备案证明、使用登记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理职责。
第三十七条 已投入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停止使用6个月以上的,重新启用前,必须经原检验检测机构重新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合格的,方可继续使用。
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建筑起重机械,以及发生影响安全使用
的灾害或其它事件的,使用过程中应当按规定委托原检验检测机
构增加进行检验检测。
吊车安全操作与保养规程心得?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定
一、起重机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经安全环境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专职司机操作,起重机司机应操作与操作证相对应的起重机械。



